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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兒童救助募款活動
面對生活中的壓力事件、經濟困難、意外災變,孩子往往是最無辜也最無助的受害者。 兒福聯盟誠摯歡迎您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給孩子一個更好的世界,支持兒福聯盟以專心、專業的服務,幫助孩子與他們的家庭走出生命困境。 沒你救不行-弱勢家庭兒童脫困基金 「阿嬤,今天中午學校的營養午餐有肉喔!坐我前面的小偉說他不喜歡吃這種肉,我帶回來給妳,我們晚上再一起吃!」「我希望我有一件厚的外套,上學就不用把好多件都穿在裡面…」 隨著M型社會的到來,富者愈富、貧者愈貧,這股現象將原先就處於弱勢的家庭更推入谷底。孩子的成長不能止步,需要我們投入更多的關懷與協助,幫孩子撐起一個家,帶他脫離困境,孩子才能安穩地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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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助開跑8/13截止
租屋族要留意了,一年一度的租金補貼申請現在開辦,每個月最高可以申請到3千6的補貼,而這項補助方案除了租金以外,包括房貸還有修繕貸款也有補貼,而且是每一年都要重新申請,有需要的民眾動作要快,還有,要買房的民眾,內政部也有房屋網開跑,所有地區的房價一次揭露,讓買屋客查個清楚。 【洽詢資訊】 詳洽各縣市政府 ◎申請書表可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 下載位置/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dept/ph/9907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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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大道新城三區、五區、十區申領房屋補助費聯絡方式
凡台南市大道新城三區、五區、十區未領92年7月至93年3月房屋補助費45000元者,請速至大道自救會申請補辦。 有任何疑難雜症需要服務也可來電 會長:夏育笙聯絡 電話:06-281-4768 申請地址:台南市北門路二段572號(艾欣莊刀削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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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旅川資救助
一、承辦人員:侯健華先生 二、聯絡電話:06-2993992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六、服務內容:發給單程莒光號以下火車票或國光號以下汽車票,並視實際需要發給餐點費新臺幣八十元,三個月內不得重覆申請。 七、服務對象:本市市民在他縣(市)獲得職業,缺乏車費,無法前往報到者。行旅本市之他縣(市)民,缺乏車資,無法返鄉者。 八、應備文件:合於服務對象一者,應檢附就職通知單或相關證明資料後向本府社會處申請。合於服務對象二者,應繕具申請書向本府社會處申請。 相關檔案: 臺南市政府行旅川資救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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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救助
一、承辦人員:李雅卿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3992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六、服務內容:發給生活救助金新臺幣二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但情況特殊者,最高可核發新臺幣二萬元,三個月內不得重覆申請。 七、服務對象: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之本市市民,罹患重病、失業、失蹤、入營服役、入獄服刑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八、應備文件: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醫師診斷書失業認定證明受處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徵集令或在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攜帶戶口名簿、私章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依發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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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救助
一、承辦人員:李雅卿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3992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六、服務內容:發給傷病救助金新臺幣二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三個月內不得重覆申請。 七、服務對象:本市市民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八、應備文件: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 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文件,於出院或就醫後三個月內攜帶戶口名簿、私章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依發生者戶籍地)提出申請。 相關檔案: 臺南市政府急難救助表格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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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救助
一、承辦人員:李雅卿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3992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六、服務內容:發給喪葬救助金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不得重覆申請。 七、服務對象:本市市民死亡其家屬無力殮葬,實際協助殮葬者。 八、應備文件:檢附死亡證明書殮葬相關費用收據或估價單之證明文件,於三個月內攜帶戶口名簿、私章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依亡者戶籍地)提出申請。 相關檔案: 臺南市政府急難救助表格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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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低收入戶嚴重傷病患者
一、洽辦單位:台南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二、服務內容:本府為協助因嚴重傷、病住院治療之本市低收入戶市民獲得妥適之照護及減輕其家計負擔,依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本要點。 相關檔案: 臺南市低收入戶嚴重傷病患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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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以工代賑
一、承辦人員:侯先生 二、聯絡電話:06-2993992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本府各用人單位 六、服務內容: 以日雇勞動方式,激勵並促使低收入戶獨立自主,輔助其自力更生。 七、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十六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具工作能力及意願之低收入戶。 八、應備文件: 1.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2.戶口名簿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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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三節慰問金
一、承辦人員:賴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8359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六、服務內容:為使低收入戶民眾得以安心渡過中國人三大節慶--春節、端午節及中秋三節慶,致贈慰問金提供經濟關懷扶助。 七、服務對象: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八、應備文件:由區公所逕撥入各戶郵政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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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
一、洽辦單位:就讀學校/教育處(部) 二、服務內容:符合減免就學費用之學生,應於每學期註冊時填具申請表,檢附有效證件,向就讀學校申請減免,由學校自行審查其資格者後,依規定逕予減免。 三、服務對象: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學生,就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四、應備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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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一、承辦人員:賴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8359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六、服務內容: 符合下列補助條件者。應於出院或就醫後3個月內,向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1.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醫療院所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 2.所僱請之看護人非共同生活之家屬或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 3.傷病住院,以在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為限。住院看護費用,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元整(年度內最高補助新臺幣18萬元)。 七、服務對象: 因嚴重傷、病住院治療需專人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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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資格認定
一、承辦人員:賴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8359 三、傳真電話:06-2956839 四、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六、服務內容說明: 低收入戶需經本市各區公所審核認定,提供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但因實際需要,得委託適當機構或家庭予以收容。 七、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99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9,829元)。 2.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新臺幣7萬5千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與有價證券等)。 3.不動產:99年度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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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養服務-喘息服務申請
一、承辦人員: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二、聯絡電話:06-2679751 分機3408 / 06-2359595 三、傳真電話:06-2365410 四、地 址: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500號A棟1樓 五、洽辦單位:台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六、單位簡介:結合衛政、社政及民間資源,設立「台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協助失能者及家屬得到完整性、持續性、可近性的長期照護服務 七、服務內容:讓居家照顧者將需要照顧的家人送至本市合法立案的護理之家暫住七天,七天暫托費用可由衛生局支付給護理之家一天一千元共七千元整,讓照顧者能安安心心好好休息放鬆七天,儲備恢復精神,再來好好照顧家人。(服務人數依中央核定經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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